◆黑桃書系徵稿─
●題材:男男相戀的小說,題材不特別設限,但「二等親內亂倫」、「完全顛覆既有的人性與人倫,讚揚並宣傳此類思想」、「毫無理由的虐待/性虐待」等類型會因題材問題過稿不易,敬請投稿者注意。
◎字數:以WORD檔案計算「工具」「字數統計」中「字元數(不含空白)」達65000-70000字間為最佳單本字數。
若想投單本以上的長篇,也請以這個字數的倍數計算。 勿將章節分成數個檔案寄發,請集中整理成一個檔案,以方便收錄與分類。
◎投稿格式:只收電子稿,一律使用.doc(WORD格式)附加檔案方式投遞。請勿將檔案存成.docx的檔案(請確認其副檔名為.doc)請勿將檔案存成.docx的檔案(請確認其副檔名為.doc)不接受.txt、.rtf,或直接貼於信件內的檔案。
◎投稿後有任何補檔或更新文章的話,我們將以作者補寄更新檔案的日期為審稿日的起始計算日。
◎來稿請附上聯絡方式,電話或mail均可。信件標題請註明:投稿風格-篇名(例:投稿黑桃─鳳于九天)
◎請確認稿件之版權含繁簡體出版權及電子書版權尚屬於作者本人,尚未授權給任何公司團體。
◆方塊書系徵稿─
●題材:男男相戀的小說,題材著重於情色場面之描寫,亦不接受「二等親內亂倫」、「完全顛覆既有的人性與人倫,讚揚並宣傳此類思想」、「毫無理由的虐待/性虐待」等類型。
◎字數:以WORD檔案計算「工具」「字數統計」中「字元數(不含空白)」達65000-70000字間為最佳單本字數。若想投單本以上的長篇,也請以這個字數的倍數計算。 勿將章節分成數個檔案寄發,請集中整理成一個檔案,以方便收錄與分類。
◎投稿格式:只收電子稿,一律使用.doc(WORD格式)附加檔案方式投遞。請勿將檔案存成.docx的檔案(請確認其副檔名為.doc)不接受.txt、.rtf,或直接貼於信件內的檔案。
◎投稿後有任何補檔或更新文章的話,我們將以作者補寄更新檔案的日期為審稿日的起始計算日。
◎來稿請附上聯絡方式,電話或mail均可。信件標題請註明:投稿風格-篇名(例:投稿方塊─將軍的新娘)
◎請確認稿件之版權含繁簡體出版權及電子書版權尚屬於作者本人,尚未授權給任何公司團體。
◆長篇小說徵稿─
●題材:
耽美類型的長篇小說:主角至少須有男男曖昧情愫,故事背景題材不特別限制,惟不接受「沉重、劇情走向悲劇」之作品。作品建議以「單元劇」類型為佳。
◎字數:以WORD檔案計算「工具」「字數統計」中「字元數(不含空白)」達24萬字以上。若作品未完結,亦請至少完成12萬字後再行投稿。勿將章節分成數個檔案寄發,請集中整理成一個檔案,以方便收錄與分類。
◎投稿格式:只收電子稿,一律使用.doc(WORD格式)附加檔案方式投遞。請勿將檔案存成.docx的檔案(請確認其副檔名為.doc)不接受.txt、.rtf,或直接貼於信件內的檔案。
◎投稿後有任何補檔或更新文章的話,我們將以作者補寄更新檔案的日期為審稿日的起始計算日。
◎來稿請附上聯絡方式,電話或mail均可。信件標題請註明:投稿風格-篇名(例:投稿長篇bl─龍王界)
◎請確認稿件之版權含繁簡體出版權及電子書版權尚屬於作者本人,尚未授權給任何公司團體。
◆輕小說徵稿─
●題材:
背景設定不限,故事題材請以冒險、奇幻、玄幻、幻想和網遊等風格為主。
風格請符合「輕鬆、活潑、富有創意」,不接受「沉重、劇情走向悲劇」、「十八禁情色描寫」、「主角為耽美(BL)性向」之作品,耽美類型請參考耽美類小說徵稿。
◎字數:以WORD檔案計算「工具」「字數統計」中「字元數(不含空白)」達24萬字以上。若作品未完結,亦請至少完成12萬字後再行投稿。勿將章節分成數個檔案寄發,請集中整理成一個檔案,以方便收錄與分類。
◎投稿格式:只收電子稿,一律使用.doc(WORD格式)附加檔案方式投遞。請勿將檔案存成.docx的檔案(請確認其副檔名為.doc)不接受.txt、.rtf,或直接貼於信件內的檔案。
◎投稿後有任何補檔或更新文章的話,我們將以作者補寄更新檔案的日期為審稿日的起始計算日。
◎來稿請附上聯絡方式,電話或mail均可。信件標題請註明:投稿風格-篇名(例:輕小說─特殊傳說)
◎請確認稿件之版權含繁簡體出版權及電子書版權尚屬於作者本人,尚未授權給任何公司團體。
文章投稿信箱:
投稿後三個工作天內會回覆確認信,若沒有收到,請來信或來電查詢。
注意事項:
●大陸地區的投稿作者/畫者請注意,163.com、126.com、21cn.com、123.com的信箱會擋住台灣方面的發信。上述的信箱會造成編輯回覆的信函您會收不到的情況,因此請勿使用上述的信箱投遞稿件,謝謝大家的合作。
●審稿時間若無特別因素,以兩個月內為主。若時值公司參加展會時期,則順延半個月。同一作者若同時寄出多篇稿子投稿,則審稿時間將視投稿來的篇數作適當延長。
●稿費計算方式將於過稿後與作者詳談。
●請確認稿件之版權含繁簡體出版權及電子書版權尚屬於作者本人,尚未授權給任何公司團體。